網友談到:我們公司被收購了,現在的上司根本沒有辦法做主,每次承諾的事情都很難兌現,弄得我對他很沒信心。
又一次證明了一個不可顛簸的真理:管理者必須善待自己的承諾,要知道,一次不可兌現的承諾,會讓你苦心經營的信任關系,迅速的被風化了。
但這里,我想替這位管理者辯護一下:或許,之前的承諾,他也只是代替公司承諾。而公司股東和資本層面的變化,導致了原來承諾的不可兌現。如果你認為這樣的承諾是有據可查的,建議通過適當的交涉來解決問題!@種交涉,是員工方與管理層之間,達成一個共識,應該是公司層面的事情,而不能僅僅把責任歸到管理者身上,如果這個時候,能夠爭取到管理者和員工共同為原有的承諾努力,不失為最明智的做法。
管理者的角色導致了他的矛盾性,面對一些問題,我們必須看到實質:哪些事情,是你的上司能夠決定和控制、影響的,哪些事情是他不能控制決定和影響的。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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