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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屬師大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頒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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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屬師大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頒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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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23日,已點擊:23941次 來源:《中國教育報》 [打印本頁] [收藏本頁] [關閉窗口] |
眉山人才網/洪雅人才網/彭山人才網/仁壽人才網/青神人才網/丹棱人才網/四川人才網/樂山人才網/眉山勞動力市場在校期間免學費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 畢業后須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四部門《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師范生免費教育實施辦法(試行)》!掇k法》提出,從2007年秋季入學新生起,在北京師范大學等六所部屬師范大學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師范生畢業后要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十年以上。
《辦法》由教育部、財政部、中央編辦、人事部制定,旨在培養大批優秀的教師,提倡教育家辦學,鼓勵更多的優秀青年終身做教育工作者。按照《辦法》的要求,從今年秋季起,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和西南大學六所部屬師范大學將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免費教育師范生在校學習期間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并補助生活費。所需經費由中央財政安排。
《辦法》規定,部屬師范大學師范專業實行提前批次錄取,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免費師范生入學前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承諾畢業后從事中小學教育十年以上。免費師范生一般要回到生源所在省份的中小學任教,如果違約,應退還按規定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并繳納違約金。到城鎮學校工作的免費師范畢業生,應先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服務兩年。國家鼓勵免費師范畢業生長期從教、終身從教。
對非師范生轉學師范專業,《辦法》規定,有志從教并符合條件的非師范專業優秀學生,在入學兩年內,可在教育部和學校核定的計劃內轉入師范專業,并由學校按標準返還學費、住宿費,補發生活費補助。
《辦法》要求,免費師范生可按照學校規定在師范專業范圍內進行二次專業選擇,畢業前及在協議規定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報考脫產研究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職學習專業課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過論文答辯的,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教育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辦法》要求,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要抓住實行師范生免費教育的良好機遇,大力推進教師教育改革,精心制訂教育培養方案,建立師范生培養導師制度,加強師范生師德教育,完善師范生在校期間到中小學實習半年的制度。要把培養優秀中小學教師的工作作為評價師范大學辦學水平的重要指標。各有關地區、部門和學校要切實負起責任,保證這項重大舉措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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