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白領正在家休產假時,突然被公司以“玩忽職守”為由解雇,備感意外的她多次挺著大肚子找到公司交涉未果,憤而將公司告上法庭。日前,深圳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該公司炒掉產期內員工的做法不當,因此判決賠償女白領的產假工資及哺乳期生活費等共4萬元。
阿玲(化名)去年7月10日入職深圳太光電信股份公司,并于今年3 月1日簽訂勞動合同,期限至2004年2月29日。據阿玲稱,因為懷孕,她于今年5月8日起開始休產假,產假期至2001年8月8日。“然而我在家休產假正好10天,公司便以我玩忽職守,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及嚴重失職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為由將我解雇。”阿玲稱,公司稱她“玩忽職守”是緣于今年2月份她在計算兩位員工工資時造成1195元損失。
福田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公司解雇產期內的員工,其做法不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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